本月新规!关于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及充电最高可罚10000元!
编辑:常明明 责编:卢冀明
近年来,电动车火灾数不胜数
此前就报道过很多次
案例一
5月10日晚,成都市一小区电梯内发生电动车燃烧火情,造成电梯内5人不同程度受伤,其中一名仅5月大的女婴严重烧伤。近日,有媒体从受伤女婴父亲张先生处了解到,女婴已接受3次手术治疗,但情况不是很乐观,由于烧伤太严重,孩子双手除大拇指外,其余手指的第一关节几乎全部脱落,形成了永久性残疾。
案例二7月24日,广州的林先生收到了新买的电瓶车电池,然而25日清晨,充电中的电瓶车电池竟然突然起火爆炸,林先生胸背部以上(关键是头面部)因热浪导致深II度-Ⅲ度严重烧伤,还因为吸入了高温气体,出现了吸入性损伤,不得不进行气管切开下的呼吸机支持。
电动车充电引发的火灾猛于虎。尽管在各部门持续的宣传下,在住宅内及楼道处,为电动车充电的情况大大减少,但从数据统计来看,仍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。
据消防救援局统计,今年以来,全国发生电动车火灾事故6462起。从火灾场所看,居民住宅、自建房和沿街门店是电动车火灾高发场所。从起火原因看,电气故障和自燃是造成电动车火灾的主要原因,分别占电动车火灾总数的62.1%和23.5%;而过充电、电池单体故障、电气线路短路是导致电动车电气火灾的根本原因。从发生月份看,电动车火灾随气温升高呈逐月上升的趋势明显,6月份1215起,比1月份增幅高达56%。
近日,应急管理部公布了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《规定》已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针对电动车停放及充电是如何规定的?
《规定》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,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、疏散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,拒不改正的,最高可处以10000元罚款。
居民电动自行车如何停放?充电怎么办?
《规定》提出:“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。电动自行车存放、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,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;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,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。”“电动自行车存放、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,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。”
《规定》要求电动自行车存放、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,确需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,应当与建筑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,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。严禁在高层建筑疏散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。
这七种行为最高可罚款1万元为保障安全,《规定》还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。根据《规定》:
(一)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进行电焊、气焊等明火作业,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、进行公告,或者未落实消防现场监护措施的;
(二)高层民用建筑设置的户外广告牌、外装饰妨碍防烟排烟、逃生和灭火救援,或者改变、破坏建筑立面防火结构的;
(三)未设置外墙外保温材料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,或者未及时修复破损、开裂和脱落的外墙外保温系统的;
(四)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,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;
(五)未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、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的;
(六)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未进行公告、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落实防范措施的;
(七)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、疏散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,拒不改正的。
上述七种行为,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,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,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。
来源:秦皇岛消防、广东交警、人民网、中国消防
监审:赵明 王勍
终审:何义安 周岩